2021年12月30日,集团党委在5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202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学习研讨学习研讨《刘捷同志在市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集中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及“两法一条例”。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孙利祥主持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并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浙江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我们要争做“学懂弄通做实”排头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十九大精神的灵魂,是新时代的引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我们要用这一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为种业创新发展注入新的伟力,我们需要深刻广泛、务求实效地认真学习,要带着对种业创新现实问题的求索欲去学,有针对性地下大功夫,才不会“入宝山而空返”,而是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会议强调,要学好《刘捷同志在市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集中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把它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守好“红色根脉”。
会议强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是党在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严明特点。尤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修订《宪法》相关条款,出台《监察法》《政务处分法》,都为依法反腐,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提供了法治保障。《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颁布,进一步促进了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了突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我们要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纪委机关、省监委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两法一条例”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两法一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党政办供稿)